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三十四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4〕44号),第十八条规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应当在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以及可能受影响的其他单位和地区公开。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应当按照保密要求公布应急预案简本,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不予公布的除外”,公开环境应急预案,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苏州高新区浒通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6年2月27日颁布,现将应急预案全本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浒通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浒通加油站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88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苏州高新区浒通加油站位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88号,苏州高新区浒通加油站位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88号,成立于2008年12月,经营范围包括:汽油、柴油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煤油零售;洗车;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员工10人,年工作365天,每班8小时,实行3班制,年工作时数8760h。
公示期: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6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浒通加油站
联系人:陈志芳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88号